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一轮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学校安徽省应用特色高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水平专业建设成果培育项目大类27个项目类别,具体见《皖西学院2024年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参照省级同类项目,结题标准参考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参照教育部新文科、新农科、新工科项目指南(附件3)。

2.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各类项目须选用相应的申报书(附件4)并于20241223日前提交至申报平台申报书选择不当、项目名称不符合《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5)要求、申报平台提交类别不正确的均视为无效申报。教学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于12月26日前将《2024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版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未经教学单位审核的视为无效申报。

申报平台: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0376

3.202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将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报省教育厅批准后以省级项目立项,获批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再做为校级项目立项。

4.每类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已有国家级、省级或校极质量工程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重复申报主持同类型项目。除专业建设类项目、高水平专业建设成果培育项目外,已有两项(含)以上在研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近三年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撤项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项目。

5.已获质量工程或其他部门资助的项目,不得以重复或相似内容变相申报;已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项目立项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

6. 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动员教师积极申报;同时做好项目申报资格与材料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进行推荐。

 

附件

附件1:2024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教育).pdf

附件3:教育部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项目指南.pdf

附件4: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5: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附件6:2024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7: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x

附件8: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教务处     

   20241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