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的调查和研究,提出教改建议;

    2.负责组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检查与成果验收等工作;

    3.拟定专业建设规划或调整方案,负责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4.拟定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和汇编工作;

    5.拟定全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课程建设与评估、教学大纲制(修)订等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奖励的申报、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7.负责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8.做好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经费使用管理与统计工作;

    9.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的工作指导与培训工作;

    10.负责质量工程项目平台、教育教学奖励申报平台的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