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考试是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考风对学风有很大影响。为规范考试秩序,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学风,现就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管理和违纪处分等相关规章制度,认识到考试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危害性,营造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良好氛围,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诚信考试。
二、切实做好监考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监考工作,严肃监考纪律,组织学习《皖西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皖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监考教师必须熟知监考流程和要求,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1. 监考日程排定后,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请他人代为监考,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在考试前一天报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2. 课程负责教师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发放试卷,监考教师必须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监考教师要认真清场,要求考生将考试无关用品集中放在指定地点;务必随机调整考生座位,监考教师可考前收取考生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卡,随机放置于座位,考生根据证件所放位置对号入座;核对学生的证件,宣布考场纪律,按时开考。
3. 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考试期间认真巡视考场,维持考场秩序;不得擅离监考岗位;不许在考场内使用手机、看书报、聊天、睡觉、听音乐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中止该学生考试,收回试卷,将学生信息及其违纪(作弊)情节如实填写在《考试违规记录表》、试卷封面上“考场记录表”中;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考试违规记录表》和违纪证据交教务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截留或擅自处理。
4.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如实填写试卷封面及试卷袋上的有关信息;认真清点试卷,并做好与接收试卷单位(接收人)的试卷交接工作。
5.对于在监考过程中监考不力或监考迟到、缺席监考等行为,学校将按《皖西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肃考风考纪
学生应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卡)提前10分钟入场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生守则。学校要求监考教师在考前对考场学生座位进行随机调整,所有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座位调整安排,对号入座。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巡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自尊自爱,诚信考试。
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学生,将按照《皖西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加大巡考力度
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各学院要加大巡考力度,在考前要安排辅导员进考场协助监考教师做好考生座位随机调整工作,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监考教师到岗、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及考风考纪情况。
五、做好阅卷工作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做好阅卷工作,试卷评阅须实行流水作业、集中评卷。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客观公正评阅试卷、评定成绩,按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成绩,并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做好过程性考核材料及试卷装订整理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