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就教研工作量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教研工作量申报由教研项目第一主持人、教材第一主编、专业实践业绩第一完成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者负责填写。
2、“2024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量申报表—参考”为已梳理的立项、结题教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结题优秀和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供各位主持人填写“2024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量申报表”参考。指导学生竞赛赋分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核,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如有错误,请在“反馈意见”栏反馈。未填报的视为不申报教研工作量。
3、项目立项仅主持人可获得教研工作量。项目结题时参与人也可获得教研工作量,由第一主持人按照“皖西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量计算办法-(2023年修订)”中的分值计算方法填写,填写时仿照“填写示例--2024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量申报表”,参与人排序按照任务书或结题报告的排序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将取消本项目的所有赋分。双主持人的项目,第一和第二主持人平分教研工作量,由第一支持人统一填报。教研工作量由第一主持人所在学院(部)统一申报。
4、出版教材申报教研工作量,出版时间需为2024年度。规划教材指教育部或者教育厅下文的规划教材,无批文则归为其他教材。由第一主编填写,第一主编所在学院(部)统一申报。
5、教研工作量和教学奖励只能选择一种。如申报教研工作量,则表明放弃未来可能有的教学奖励。本次只统计教研工作量,不统计教学奖励。
6、各学院(部)汇总“2024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量申报表”“2024年度专业实践业绩申报汇总表”后,于12月30日前将教材原件、专业实践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申报表电子版提交到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部)+教研工作量”。
7、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联系,联系人:李洁,电话:3306290。
附件:
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量计算标准(2023年修订稿).doc
填写示例--2024年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量申报表.xls
教务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