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规范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级新生(含专升本)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资格初查

1.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各学院安排专人对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准考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查验其录取通知书是否为皖西学院统一发放的通知书;核查身份证照片是否是其本人,身份证上信息与新生名单信息是否一致;查验准考证照片是否是考生本人,考生号、姓名等信息是否与新生名单一致(准考证为非必查项)。

2.专升本学生报到时需查验其专科毕业证书并留存复印件。将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报到时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时,证件不全的,学院要做好记录,并重点核查身份;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4.各学院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后,于20249月7日17:00前将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及未报到名单反馈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入学资格复查

1.各学院要对报名资格、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进行复查

1)照片复查:将录取电子照片、纸质档案照片、身份证照片与报到新生本人相貌比对,确认照片是否为学生本人。其中,电子照片与纸质档案里的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中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证件复查:查验身份证上的文字信息是否与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考生录取名册中的相关内容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省区等信息。

3)档案复查:一是检查纸质档案的完整性,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照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市)等信息是否一致;三是组织新生填写《皖西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2),要求务必学生本人手写,并与档案中的信息及留存的笔迹进行比对核验,登记表中的照片使用入学采集照片。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测试复查

艺术学院和体育学院要组织新生进行专业复测,要确保艺体类新生全员参加考试,对复测成绩与高考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或存有疑问的学生,要查明原因、摸清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具体复测科目和实施方案由艺术学院和体育学院负责实施,并对复测成绩负责。复测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3.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复查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对享受高考加分及自主招生录取新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存疑信息,要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4.身心健康复查

新生身心健康复查工作分别由校医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校医院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隐瞒既往病史、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及体检舞弊的学生,要如实登记并写出复查报告,提出保留入学资格、转专业、退学等建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按要求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体检复查情况和心理健康普测情况在相应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新生个人的检查结果由校医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归档保存,以备学校随时检查。

5.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为学院自查和互查两个阶段,互查工作安排见附件4,互查时间由学院间自行协调。

6.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从新生入学之日起至20241031日结束。各学院于113日前《皖西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书面报告》(附件3)、《皖西学院新生入学资格互查书面报告》(见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档同步发送至jwcxxhk@wxc.edu.cn。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籍卡)(一式两份)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新生信息核对

教务处依据新生报到入学情况,将《2024级新生信息核对表》(电子版)发送至各学院,各学院打印后要求各班学生必须对自己的所有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最后由辅导员签名、学院盖章后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如有学生信息有遗漏,请在纸质名单空白处用红笔添加学生详细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在备注栏进行详细标注。

四、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审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将相关政策规定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应协调配合,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有序完成。凡因重视不够,玩忽职守,致使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2.明确专人负责审查各环节,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3.严禁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

4.对于复查合格者,予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建立学生学籍库。审查中发现的存疑情况,各学院须及时报送书面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中发现的存疑学生,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将对可疑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等方式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学籍科:3306290。

监督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3305055,教务处:3305044。

 

附件1:皖西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未报到新生名单反馈表.xls

附件2. 新生入学登记表(仅供参考).docx

附件3.皖西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书面报告.doc

附件4.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互查方案.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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