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校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目的

教学检查是评估学校教学状况的重要手段,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通过检查有利于教师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调动教师教书育人、深化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扬长避短,提高教学水平;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树立良好的学风;有利于教学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学校教学状况,发现问题,为制定相关措施提供依据。

二、教学检查组织和形式

(一)检查组织

教学检查分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由教务处与学校教学督导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应健全相应的检查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自查工作。

(二)检查形式

教学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和学校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三、常规教学检查内容

(一)期初教学检查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教务处组织检查开学的准备工作及教学设施情况,如:教材、教室、实验室等教学保障情况。各学院(部)检查教师报到、学生注册、教师教学准备等情况。正式上课后第一周内,校领导带领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及各学院(部)领导检查教师上课、学生学习、教材发放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通报有关部门解决,确保师生尽快进入正常教学状态,使教学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检查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第十周前后,各学院(部)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既全面又有重点地进行教学检查工作。

1.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检查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教学进度是否符合教学进度表,作业布置批改情况,课后辅导答疑情况等;

②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和听课制度执行情况;

③收集教师、学生对课程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2.期中教学检查步骤

①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②学院(部)教研室认真检查开学以来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③各学院(部)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教学相关材料,检查学生作业、教师辅导答疑情况等,多渠道全方位深入了解教学基本状况。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教学中好的经验,在全学院(部)范围内交流推广。

④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组织人员抽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了解全校的教学状态和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汇总,递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是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整体、全方位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以及下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情况。各学院(部)要督促任课教师做好考试的出卷、考试、评阅、试卷分析和成绩登记工作;认真总结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的措施和方法。

(四)日常教学巡查

 对日常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的常规检查。主要内容为:教学秩序遵守情况(如:教师上课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对课堂管理是否到位,学生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学生到课率及课堂学习状况是否正常),水、电、教材、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保障情况等。

四、专项教学检查内容

专项教学检查针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试卷、实践(实验)教学以及其它必要的专项检查。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及形势的需要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

五、教学检查情况的处理

 教学检查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教学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反馈,重要情况要向校领导汇报,有关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有效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促进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皖西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的暂行规定》(院教2004〕17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