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对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采用清华同方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进行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时间

2021515日至2021525

三、检测方式与要求

1、教务处统一为各学院分配知网检测系统子账号,并根据各学院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人数开通检测名额权限。

2、学院设定一个子账号,由学院指定专人统一使用与管理,负责学生论文进行检测与结果统计。

3、待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文件名命名必须按照要求命名,否则检测结果无法显示相关信息,格式为学生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例如张三_2017010111_信息系统设计.doc”

4、提交检测的设计(论文)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毕业论文文件夹,多专业的建立子文件夹并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电子文档。

5、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必须由指导教师收集审定后统一提交至各学院,学生不允许自行提交。

6、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检测的结果进行监控和抽查,请各学院认真对待。

四、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5%

通过检测

B

35%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50%≤R≤7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

D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文字复制比在35%以下(含35%)的毕业设计(论文)(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复制比在30%—35%的仍需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5%—50%之间的毕业设计(论文)(B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论文修改后延期答辩(至少三个月)。

3、文字复制比在50%—70%之间的毕业设计(论文)(C类),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若认定该论文有较严重抄袭行为的,则取消该生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该生须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延期答辩(至少半年);若认定该论文无较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50%的,需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4、文字复制比达到7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D类),视为严重抄袭,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若认定该论文有严重抄袭行为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分计。若认定该论文无严重抄袭行为或文字复制比未达到70%的,需由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校审批。

5、对检测有疑似抄袭的论文,填写《皖西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处理申请表》(附件1),并于531日前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要求,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把关。希望各学院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要求,严把质量关,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提高。

 

附件: 皖西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处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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