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条  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增强评教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教学管理,发挥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评教目的是为了加强课程教学的质量监控,及时收集和反馈教学信息,规范教学秩序,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  评教指标体系

第三条  评教共设有五项指标,具体评教指标见附件。

第四条 评教页面另设有主观意见栏,学生可以选择直接输入文字点评教师教学的突出优缺点,或提出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评教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评教对象为本学期担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

第六条  评教工作每学期组织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期末结束前一个月左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学号和密码登录评教系统进行评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网上评教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定期对系统评教信息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对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反馈。

第八条  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积极做好学生参与评教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教育学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本着认真、公正和客观的态度进行评价,确保评价可信度。

第九条  参加评教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学生的责任,学生评教的具体情况将实行严格保密。系统设定学生只有完成对所学课程的评教后,方能进行网上选课、成绩查询等后续操作。严禁恶意评教或委托他人代为上网评教。

第四章  评教结果与运用

第十条 学生评教结束后,评教成绩由评教系统自动计算生成。

第十一条 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为教师评优、评奖、职称评聘等提供重要参考。

第十二条  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评教工作和评教结果,及时发现自身不足,虚心接受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措施改进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各学院(部)应组织对评教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学生评教成绩不理想的教师,要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在学生反馈信息的基础上,由所在学院(部)安排跟踪听课,深入查找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  学生网上评教的数据由教务处集中存档。学校领导可随时查阅所有教师的评价结果;教学单位负责人可查阅本单位教师的评价结果;教师有权对本人的评价结果进行查询。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皖西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1〕94号)同时废止。

 

附件:学生网上评教指标

学生网上评教指标(理论课)

评价指标

观测点

权重

评价等级

A

B

C

D

工作敬业度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尊重学生;

准备充分,按时上下课;课堂管理严格(考勤、手机、坐位),作业批阅认真;无违法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等言论

0.2

 

 

 

 

知识传授度

学生知识获得感,课程知识;教学信息量,专业前沿,学习引导

0.3

 

 

 

 

思维启发度

学生思维启发性,探究式教学;创新意识、逻辑思维、工程思维等培养

0.1

 

 

 

 

能力培养度

专业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学习能力培养

0.2

 

 

 

 

教学组织度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讲解清楚,表达生动;多种教学手段;课堂互动

0.2

 

 

 

 

注:每项指标评估分为:A(95分)、B(85分)、C(75分)、D(65分)四个等级。

学生网上评教指标(实验、实践课)

评价指标

观测点

权重

评价等级

A

B

C

D

工作敬业度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尊重学生;

准备充分,按时上下课;课堂管理严格,报告批阅认真;无违法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等言论

0.3

 

 

 

 

知识传授度

学生知识获得感,课程知识;实验指导,学习引导,注重学生科学素养的培育

0.2

 

 

 

 

思维启发度

学生思维启发性,探究式教学;创新意识、逻辑思维、工程思维等培养

0.1

 

 

 

 

能力培养度

实践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培养

0.3

 

 

 

 

教学组织度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讲解清楚,表达生动;课堂互动

0.1

 

 

 

 

注:每项指标评估分为:A(95分)、B(85分)、C(75分)、D(65分)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