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将启动2015年秋学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认定与奖励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一)本着教师自愿原则,凡准备纳入绩效考核的2015年度项目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二)“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已奖励过的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三)所有指导学生获奖项目以教育厅认定的A、B类赛事为准,所有教育教学奖励的认定以教师参赛获奖证书和指导学生获奖证书或政府有关机关发文为准。
教育教学奖励须提供证明材料:有获奖证书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无获奖证书的提供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另外,2015年度教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校级青年教师教学评优赛获奖老师和师范生技能竞赛获奖指导老师由教务处直接认定,不必重复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皖西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12〕122号)文件,组织教职工申报并填写《皖西学院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汇总表》,盖章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二)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照奖励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各类教育教学奖励情况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对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奖励方案报分管院长审核。
(四)奖励表彰:审核后的教育教学奖励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定执行,一次性拨付2015年秋学期奖励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获得时间为2015年秋学期(即
(二)各单位集中于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