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全校课程期末考试将于第19-20周进行,为做好期末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学校统一组织期末考试时间为2016年元月10日—21日。
2、课程考试时间(笔试):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课程考试时间(机试):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试卷收发
1、通识必修课试卷收发由课程归属学院(中心、部)负责;专业课试卷由授课教师(主考)提前半天到上课学院(中心、部)领取试卷并负责试卷的收发工作。
2、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各教学楼试卷交接地点为:C楼:一楼值班室;D楼:一楼值班室;综合楼:一楼教师休息室;外语楼:外语学院办公室。
3、监考教师必须详实填写试卷封面上的“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和接收试卷单位(接收人)当场清点交接试卷,并在表中签字确认。
三、规范考务管理
1、各学院(中心、部)要加强教师考前培训和学生诚信考试教育,考试工作严格按照《皖西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皖西学院考试环节工作质量标准》、《皖西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2、规范考试证件要求,各学院应在考前告知每一位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如有遗失来不及办理,应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参加考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必须持证监考。
3、监考教师应按照考试安排和要求履行监考职责,防范和杜绝学生作弊,如有违纪学生,在《考试违规记录表》详细填写违纪事实,收集违纪证据,考后立即将《考试违规记录表》和违纪证据交教务处学籍科。
4、为严明考试纪律,学校将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视督查工作,对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定期通报。各学院(中心、部)应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做好本单位考试巡查工作。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