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学籍注册管理,明确学籍学历政策,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学资格复查

各系(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2009级报到新生的入学资格的核查工作,重点审验其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电子像片、录取通知书、档案等入学材料相关重要信息的一致性,教务处已将2009级新生的基本信息(含高考电子像片)编制成了“2009级新生信息查询系统”,请各系(院、部)查收安装,以供在迎新和后期核查时使用。复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入学。

各系(院、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自学生入学报到之日开始,11月中旬前完成,请各系务必组织严格执行。

二、报到数据统计

2009级新生必须到录取专业系(院、部)报到入学,转专业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因特殊情况,2009年新生上课时间提前到921开始。涉及课表编排等诸多情况,现要求各系(院、部)必须准确报送及时入学报到新生的数据。按照教务处先前所发《新生注销信息反馈表》的要求,本科和专科新生《反馈表》的反馈时间现分别调整为916晚和917晚传送到教务科。请各系(院、部)务必按时完成。

三、学籍电子注册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于11月底前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请各系(院、部)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和确认报到入学新生数据。

121起,2009级新生可在本校(教务处网页的“新生学籍注册查询”专栏)和省级网站(www.chsi.com.cn。)上查询到本人学籍注册电子结果。请各系(部)要按时将查询方式告之每一位新生,并督促新生及时上网查询和确认本人注册信息(转专业学生信息暂按照录取信息注册,后期统一上报修改)。

四、学籍学历政策告知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发了《高等学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可在教务处网页“学籍学历政策告知”专栏查询,请各系(院、部)宣传通知到位,使每位新生都能在入学初就熟知学籍电子注册与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的有关政策。

五、相关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报到数据统计、学籍电子注册和学籍学历政策告知等工作是涉及到新生切身利益、高教招生严肃性和办学规范性的重要工作,请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