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5年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615日至15日进行,为保障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巡考由校领导和校教学督导组人员组成。考试期间教务处安排专人值班,处理巡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

三、请相关巡考人员根据巡考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巡考工作。具体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


巡考相关事项.zip

教务处

2025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