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调研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73号),根据文件精神,现就学校为迎接省厅教学专项调研做好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落实情况。重点自查2008年至2010年各二级学院(中心)研究教学工作的情况、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情况。
2、实践教学情况。重点自查学生实习安排和实验课、实践课教学情况。
3、质量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自查各二级学院(中心)质量工程项目设置、经费投入和管理情况。
4、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生物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专业建设情况。
二、自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中心)要突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单位所有专业的教学情况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学校将选取部分学院进行重点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检查结果。
三、自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本单位的自我检查,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学校的自查工作。
2、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注重自查实效。
3、自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并抓好整改。
4、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将本单位的自查报告和教学工作自查表于2011年9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材料发至教研科邮箱jwcjyk@wxc.edu.cn)。
附件:皖西学院教学工作自查表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